首航节能与哈电电力签订重大合同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0月15日,首航节能(002665)收到与哈电(大连)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阿玛拉单循环改联合循环扩建项目空冷岛设备直接空冷凝汽器系统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买方从卖方购买空冷岛设备直接空冷凝汽器系统,用于伊拉克阿玛拉单循环改联合循环扩建项目电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57,502.81万元的16.48%。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20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2236&stockCode=002665&announcementId=1206981263&announcementTime=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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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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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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