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月新材副总经理毕思水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0月18日,昊月新材(837396)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10月14日收到副总经理毕思水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19年10月14日起辞职生效。毕思水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毕思水不持有昊月新材股份。因个人原因,毕思水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副总经理的职务。

昊月新材表示毕思水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昊月新材专注于高分子吸收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70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54.46%。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0-16/1571216607_1644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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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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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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