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储能股东增持1003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11日,华富储能(834591)股东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方式增持1003.2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2019年11月5日股东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方式完成1003.2万股的增持,权益变动前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持有华富储能股份,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

据了解,经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华富储能1003.2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股东变更。

资料显示,华富储能设立两个子公司分别从事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1-08/1573203828_725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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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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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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