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马拟为控股公司提供反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11日,*ST天马(证券代码:002122)控股孙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为热热文化向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文科担保为热热文化提供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不超过2亿元(该额度在主债权期间内可循环使用),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应文科担保公司要求,公司拟为此次贷款事项提供第三方信用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019年1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审议通过。

信用反担保的债权:与热热文化和文科租赁之间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一致。

信用反担保的范围:文科担保代热热文化向银行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以及自文科担保实际支付代偿之日起全部款项的利息(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热热文化影响文科担保支付的全部担保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文科担保为事先所约定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科担保持有凭证的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委托第三方追偿费用等)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信用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02421&stockCode=002122&announcementId=1207081118&announcementTime=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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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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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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