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禹星出售五套房产 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12日,天禹星(832608)公司拟转让位于鞍山市铁东区新湖路房产(房产证号:鞍房权证铁东字第201507204244号)、鞍山市立山区琛北花园不动产、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路不动产、鞍山市铁西区交通路车库、鞍山市建国大道不动产,上述五处固定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建筑面积共计:798.69平方米,本次出售资产所得金额不低于4,200,000元,具体金额以转让时市场价为准。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0,932,228.59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7,575,872.86元。本次出售资产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为6,316,115.05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比例分别为5.22%、8.14%。

房产证号为鞍房权证铁东字第201507204244号的房产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编号:2015抵押X01018号)。抵押有效期自2015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8日止。

除上述抵押担保外,交易标的的其他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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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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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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