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森重工副总经理仕玉福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14日消息,近日鸿森重工(831778)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副总经理仕玉福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19年11月11日起辞职生效。

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董事仕玉福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

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董事李惠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

监事会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郭建华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

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申雪梅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19年11月11日起辞职生效。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仕玉福、郭建华、申雪梅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李惠持有公司股份3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6%。仕玉福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李惠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郭建华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申雪梅辞职后继续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董事、副总经理仕玉福、董事李惠、职工代表监事郭建华,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申雪梅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于仕玉福、李惠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尽快补选新的董事。在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仕玉福、李惠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由于郭建华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尽快补选新的监事。在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郭建华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鸿森重工表示申雪梅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董事会选聘新任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起森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鸿森重工是专业的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精密模具制造商,主要从事各类金属冲压钣金件的生产、销售与服务,集精密模具研发制造、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7240.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2%。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1-13/1573638246_1078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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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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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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