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股份选举闫洪志为公司董事长 持有公司24.78%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15日消息,近日凌志股份(831725)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2日审议并通过选举闫洪志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3年,自2019年11月12日起生效。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闫洪志持有凌志股份24.78%股份。公司因董事、监事任职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重新选举。

凌志股份表示此次任免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凌志股份主营业务是马铃薯脱毒种薯研究、繁育、生产、销售以及马铃薯全粉的生产、销售。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0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6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8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1-14/1573728165_396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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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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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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