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作为牵头人成功中标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15日,兴蓉环境(证券代码:000598)作为牵头人与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三方联合体,成功中标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根据中标三方拟与成都市新津县水务局签署的《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合同》约定,三方联合体将与政府出资代表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并由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将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各项工作。为此,公司拟与建工集团、排水公司、水投公司签订《合资协议》,设立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81.36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73%,建工集团持股比例为5%,排水公司持股比例为2%,水投公司持股比例为20%。

项目估算建设总投资:77,906.78万元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含一座设计处理规模为8万吨/天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地面景观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出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MBR工艺,排放标准为准地表III类水标准。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7,906.7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15,581.36万元(占总投资的20%)和融资资金62,325.42万元(占总投资的80%)。

项目模式:本项目为PPP项目。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实施,特许经营期共29.5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28年。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相结合”。

中标金额:资本金合理利润率为7.5%、融资利率上浮率为10%(以当期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为7.4%、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为2%。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0598&stockCode=000598&announcementId=1207091609&announcementTime=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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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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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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