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魂网络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金额不超过12亿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15日,电魂网络(603258)发公告称,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董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8871&stockCode=603258&announcementId=1207094014&announcementTime=2019-11-15%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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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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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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