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佑电气股东王克勤质押500万股 用于公司债权融资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19日消息,近日山东德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佑电气 证券代码:834486)股东王克勤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质押500万股,用于公司债权融资提供担保。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股东王克勤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质押500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09%。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止。

据了解,本次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系股东为支持公司发展自愿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经营周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德佑电气是集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及电力施工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主要从事电能质量综合治理装置(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成套装置、有源电力滤波器APF、静止无功发生器SVG)、干式系列产品(互感器、套管)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送变电工程电力设计、专业承包及电力施工承装、承修、承试服务。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042.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4.23%。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1-18/1574065847_512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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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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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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