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海能2名股东合计质押1089万股 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21日消息,近日青岛海大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大海能 证券代码:871597)股东李君、青岛海高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合计质押1088.62万股,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股东李君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质押318.8万股,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39.1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9.7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0%。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7日止。

股东青岛海高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质押769.82万股,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13.22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6.61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0%。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7日止。

据了解,本次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李君持有青岛海高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52.47%股权,为青岛海高咨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海大海能是一家主要从事海洋油气资源勘查、海洋工程环境调查以及提供技术服务和评价的技术服务商,处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之海洋服务业。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03.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8.0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5.71%。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1-20/1574238085_563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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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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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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