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福新材股东葛亚质押2184万股 用于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22日消息,近日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吉福新材 证券代码:831589)股东葛亚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质押2184万股,用于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股东葛亚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质押2184万股,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701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83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97%。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止。

据了解,本次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葛亚先生的本次股权质押,用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吉福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种建筑装饰及家具用板材、以及封边条、浸胶纸等配套产品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全面致力于产品的研发、生产与与业务拓展。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5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94.31%。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1-21/1574325867_8101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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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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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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