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邦总经理杨苏莉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24日消息,近日华之邦(430421)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1日收到总经理、代任财务负责人杨苏莉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19年11月21日起辞职生效。杨苏莉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1日收到董事杨苏莉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杨苏莉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杨苏莉不持有华之邦股份。杨苏莉因个人原因辞职。

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苏莉辞去总经理的申请在2019年11月20日起生效;辞去董事的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的董事就任之前,杨苏莉仍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华之邦表示杨苏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配偶,为公司股东上海无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持有合伙份额36.24%,无欲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95%。杨苏莉为公司工商银行控江支行200万短期借款及交通银行溧阳支行500万短期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其离职后继续承担有相应责任。杨苏莉代任公司财务总监,杨苏莉辞职后公司财务总监一职暂由董事长陈宝明代任。杨苏莉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华之邦的主营业务为以低氮燃烧器为核心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330.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5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23%。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1-22/1574410906_140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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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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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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