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拟花不超2708.3万回购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25日,派诺科技(831175)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股权激励。同时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5.11元/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2,650,000股,不超过5,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89%-7.78%。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27,083,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可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充裕,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7,184.22万元,货币资金余额12,501.89万元,净资产为45,936.55万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假设回购资金2,708.3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74%、约占公司净资产的5.90%,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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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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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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