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博营销股东于林义增持101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64%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1月27日,森博营销(839354)股东于林义于2019年11月26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100.5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63.51%。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2019年11月26日股东于林义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100.5万股的增持,权益变动前于林义持股58.51%,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63.51%。

据了解,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于林义与李功学于2019年11月26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盘后协议方式由公司股东李功学向公司股东于林义转让公司股份100.5万股。

挖贝新三板资料显示,森博营销主要业务包括公关传播、视频营销和事件营销。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1-26/1574760627_348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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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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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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