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堂子公司收行政处罚书 系其APP发布违法广告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27日,春水堂(839466)子公司北京春水堂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春水堂APP上发布违法广告,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京春水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0元。公司已经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缴纳了20万元的罚款。

北京春水堂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提交了三款产品的说明及检验报告、许诺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入库单等证据,并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对APP产品进行全线下架整改等并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经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验证通过整改。

公司称,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