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收购冀东发展泾阳建材100%股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1月29日,冀东水泥(证券代码:000401)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收购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所持冀东发展泾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的议案》,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收购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所持冀东发展泾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所持冀东发展泾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0401&stockCode=000401&announcementId=1207124738&announcementTime=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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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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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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