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玛特财务负责人王翠宇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2月2日消息,近日斯玛特(871057)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7日收到财务负责人王翠宇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19年11月29日起辞职生效。王翠宇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王翠宇不持有斯玛特股份。王翠宇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斯玛特表示王翠宇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斯玛特是一家批发销售不同品种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西药、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的销售型企业。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48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2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6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程度有所减少。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1-29/1575013592_021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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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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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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