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2日,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证券代码:002321)发公告称,公司拟与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相关附件,拟将公司种鸭场孵化机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湖北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18个月。

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售后回租”所包含的物件,按期向湖北金融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设备以100元的价格归承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

承租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种鸭场孵化机等设备

合同生效、起租及到期选择权:本合同经出租人、承租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起租日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日。租赁期自起租日起18个月。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所有权以100元转移给承租人。

租赁方式、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出租人受让租赁物后将其租回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转让价格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18个月。租金总期数共18期,自起租日起算,支付期间租金为每月支付一次。

公司拟以公司种鸭场孵化机等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09334&stockCode=002321&announcementId=1207126488&announcementTime=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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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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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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