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通科技总经理吴士才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2月3日消息,近日泰通科技(832602)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12月3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吴士才递交的辞职报告,董事的辞职自2019年12月3日起辞职生效。总经理的辞职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吴士才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吴士才不持有泰通科技股份。董事、总经理吴士才辞职系其个人原因。

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士才辞去董事职务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任董事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仍由吴士才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在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由吉荣新代理总经理职务。

泰通科技表示吴士才辞去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后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泰通科技立足于铁路通信、信号和智慧安防系统专用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9059.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1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0.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6%。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03/1575358835_1641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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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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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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