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文化签署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相关合同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2月5日消息,创源文化(300703)发公告称,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6,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18年6月6日为安徽创源向宁波银行明州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到期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由于前述《最高额保证合同》即将到期,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徽创源的发展,解决安徽创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将继续为安徽创源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此公司拟签署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范围内,无需履行新的审议程序。

本次为安徽创源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发展,解决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安徽创源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极小。安徽创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信用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5,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8%,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8%。无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31820&stockCode=300703&announcementId=1207140234&announcementTime=2019-12-05%2015:40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