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7日消息,北斗星通(证券代码:002151)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保证项目进展,并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归还该笔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若按照12个月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00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03421&stockCode=002151&announcementId=1207143896&announcementTime=201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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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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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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