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盛华2名股东合计质押420万股 用于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9日消息,近日武汉市鸿盛华航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鸿盛华 证券代码:836281)股东应起彬、罗琳向湖北楚天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质押420万股,用于为实际控制人应群的个人融资提供担保。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股东应起彬、罗琳向湖北楚天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质押420万股,其中376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4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5%。质押期限为2019年12月5日起至办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之日止。

据了解,本次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应群、应起彬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罗琳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质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鸿盛华专注于经营和销售航空纺织品系列、航空用品系列、旅游套件系列、酒店用品系列产品,现已成为土耳其、卡塔尔、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全球多家航空公司的间接供货商。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782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4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2.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47.49%。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09/1575877305_239769.pdf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