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对迈科期货出具警示函

近日,迈科期货发布《关于对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姜晴和张彬、梁红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显示:迈科期货2019年5月、10月先后2次累计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迈科资源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8800万元,至2019年11月29日收回全部借款。

迈科期货表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7月11日,陕西证监局发布处罚通知,披露了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资管业务方面存在的多项问题,并宣布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在完成整改并被验收前,迈科期货不得新增资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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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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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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