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三板精选层审查工作的过渡期安排是这样的

新三板报-2020年1月21日-北京消息,为了提高精选层挂牌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便于市场主体快速、全面、准确地理解审查要求,明确市场预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一)》,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审查工作的过渡期安排,2020年3月31日前,企业使用三年及一期(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申报的,其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可以未经审计,但应当在2020年4月1日前补充提交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未能按期提交的,将依规予以中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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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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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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