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延长 新三板政策、公告、回购等生效日期顺延至2月3日

新三板报-2020年1月28日-北京消息,由于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新三板政策生效日期也跟随顺延于2月3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时间,并对《关于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34号)的春节休市安排调整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开市。

二、1月31日为非交易日,原已上传并选择1月31日披露的公告,将调整为2月3日收市后披露,主办券商可以在2月3日15:00前撤回。

三、原定于1月31日生效的业务,生效日顺延至2月3日;原定于2月3日挂牌的股票,挂牌日期顺延至2月4日;原定于2月3日生效的新增股份挂牌、除权除息、解除限售业务,生效日期顺延至2月4日。

四、对于已启动要约回购期限且期限覆盖1月31日的要约回购业务,要约回购期限均顺延1个交易日。

五、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1月31日的,其股权登记日顺延至2月3日,股权登记日顺延影响股东大会召开的,应当于2月3日披露公告明确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安排。

六、申请挂牌公司原定于1月31日以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的财报申报挂牌的,顺延至2月3日申报。

七、为保证春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原定于1月30日(星期四)进行的交易系统连通性测试推迟至2020年2月1日(星期六)9:15至11:30进行。

八、有关清算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市场参与人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做好风险提示,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全国股转公司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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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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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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