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修订《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

新三板报-2020年2月21日-北京消息,为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落实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全国股转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则,配套修订了《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以下简称《会计问答四》),于2020年2月21日起发布实施。

本次发布实施的《会计问答四》共6条,新增1条、修订5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精选层公司应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执行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创新层公司不再执行;

二是进一步明确触发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的具体披露情形;

三是新增实际业绩与预告、快报业绩存在差异时的处理措施。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就持续信息披露中遇到的问题发布相关解答,积极引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投资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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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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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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