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企业注意!以后精选层挂牌相关临时公告这样写

新三板报-2020年4月10日-北京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修订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临时公告模板:

新增第61号-63号临时公告模板。挂牌公司披露与股票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相关的筹备工作开展情况、辅导备案及其进展情况、董事会审议情况的,应当按照新增的公告格式模板披露公告,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与筹备进入精选层相关的风险事项。

二、修订第3号、4号、20号临时公告模板。挂牌公司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议案的,应当按照本次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模板修订新增的格式化要求,逐项列示《公开发行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股票公开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募集资金使用、决议有效期、网络投票等内容,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三、修订第43号自愿限售公告模板。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办理自愿限售的,相关主体应对照《公开发行规则》第十七条、《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指南1号-申报与审查》第十二条的规定,逐个对本次自愿限售股东的身份进行说明,同时披露解除本次自愿限售的具体条件,并在公告中说明将及时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自愿限售登记。

上述修订主要是为做好挂牌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工作,引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便利投资者充分了解挂牌公司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筹备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相关信息披露行为的通知》(股转系统发〔2020〕148号)等有关规定,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

企业信息披露负责人可进入全国股转公司官方链接下载模板:

http://www.neeq.com.cn/important_news/200007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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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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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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