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投资者如何参与公开发行询价与申购?

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询价与申购均委托证券公司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系统参与询价、申购。对于同一只股票发行,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购时,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且不得超过9999.99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报无效。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参与询价、申购的时间为询价日、申购日的9:15-11:30,13:00-15:00。

询价相关要求:网下投资者应当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单位参与询价。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报一次。同一配售对象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报,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报多次的,以最后一笔申报为准。

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保留有效价格,其他价格对应的报价无效。

主承销商对单笔询价报单设置最大数量和最小数量的,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询价申报。

申购相关要求:采用询价方式的,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当参与申购,申购股数不得低于询价时填报的拟申购股数,且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否则该笔申购无效。

网上投资者进行申购时,申购股数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量的5%,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申购时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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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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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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