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报会员的呼声:精选层混合做市制度不要再给做市商“镰刀”的权利

新三板报-2020年7月30日-北京消息,听闻新三板精选层要推出混合做市制度,新三板报的会员立即表现反对,他们更建议降低投资者门槛,普及新三板投资的基础知识,提高了新三板在资本市场里的知名度,引入更多的公募基金。

在子沐团队的了解下,原来,会员们并非反对混合做市制度,而是已经被现有做市商收割怕了,新三板市场本身流动性就差,而做市商在给企业提供流动性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差价都在3%以上,甚至只有达到5%的上限才成交。

比如,今日的美林数据,买一为10.24元,卖一为10.76元,两者的差价就是5%,做市商把这样的价格报给投资者,让投资者自己去选择,大有爱交易不交易的感觉。新三板报会员多次反应,在做市交易时被选择性成交,不达到5%的差价,做市商无视其挂单。

有时候甚至出现违反市场规律的事情,比如成交价低于投资者的买入价,但是报出此价格的会员依然无法成交。必须比照做市商的报价,将差价保持在3%-5%才能成交。这就相当于将3%-5%的收益让利给做市商,如果是亏损买入,相当于增加3%到5%的亏损幅度。而做市商每交易一笔,都能获得5%的回报,再加上全国股转公司减免做市商的交易费用,让券商的做市业务成为保本保收益的一项理财计划了。

用会员话讲,做市商的行为比高速公路收费性质更差,因为做市商不用修建高速公里就能收费。

而对于做市商来说,除了向投资者薅羊毛,还把手伸向了企业。 做市商制度推出之时,大部分做市库存股是企业以净资产的价格向券商定增实现的。之后又有做市商要求与企业签订回售约定的合同。而当股价大幅下跌时,做市商则是斩仓退出,企业要补偿其亏损的做市本金,当股价大幅上涨时,做市商就获利了结。根本没有起到给企业定价的作用,更多的是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助涨杀跌。

此次,新三板要在精选层推出混合做市业务,那么全国股转公司又会给予做市商什么样的优惠政策呢?如果与散户的权利一样,那么做市商愿意来做市吗?

从公开市场信息中,我们一无所知。因此,新三板报的会员鉴于做市交易本身已经对做市商产生的厌恶的心态,非常反对混合做市。其实,与混合做市相比,再次降低投资者门槛、引入更多的公募基金来投资,比混合做市都更能够提高流动性、实现企业定价功能的实现。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