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回购实施细则》 意在完善新三板市场功能

 新三板报-2021年3月26日-北京消息,刚刚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修订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股份回购业务,并于今日起正式实施。那么挂牌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实施情况及本次修订《回购实施细则》,全国股转公司主要考虑了哪些方面呢?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股份回购是《公司法》赋予公司的法定权利,也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法》第142条关于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专项修改,为挂牌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为满足市场需求,完善新三板市场功能,2018年12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

规则发布以来,包括6家精选层公司在内的170余家挂牌公司披露了股份回购方案,拟回购资金总额超40亿元,其中130余家已实施完毕。股份回购业务的开展,为挂牌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优化资本结构等提供了重要支持。

随着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各项措施落地实施,新三板市场制度和结构已发生较大变化,《回购实施细则》客观上需要作针对性调整,以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一是交易制度的改变与市场生态的持续改善,使《回购实施细则》中个别条款已不再适用。

二是随着市场层次调整,需为精选层公司提供与其层级特点、交易方式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对其开展股份回购的办理要求进行明确。

三是根据股份回购制度实施以来的监管实践及市场主体的相关反馈,也需对挂牌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行为进行进一步明确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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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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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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