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最新修订《回购实施细则》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参考标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新三板报-2021年3月26日-北京消息,刚刚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修订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股份回购业务,并于今日起正式实施。对于本次修订《回购实施细则》调整了回购价格上限参考标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本次修订将回购价格上限参考标准由决议前6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200%变更为剔除大宗交易后交易均价的200%。主要考虑为: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落地,新三板市场生态不断优化,市场流动性有所改善,挂牌公司的交易连续性显著提升。在此背景下,剔除大宗交易后的交易均价较平均收盘价更能反映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也更难被人为操纵,有助于提升回购定价的合理性,保护挂牌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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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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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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