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发布 全国股转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工作并进行评估

新三板报-2021年4月16日-北京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全国股转公司将不定期对主办券商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并会对主办券商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评估。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的部署安排,强化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责任,引导主办券商做好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工作,近期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于2021年4月16日起发布实施。

本次发布的《工作指引》共30条,围绕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教育工作重点从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明确主办券商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指引》对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与实现渠道进行规范,要求主办券商将投资者教育融入各项业务当中,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结合新三板市场形势和投资者结构变化,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投资者教育效果。

二是规范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管理体系。要求主办券商从制度机制建设、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经费安排等方面保障投资者教育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并指定相应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其内部投资者教育的统筹、与全国股转公司的联络对接等,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三是完善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自律管理。全国股转公司将建立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对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以适当的方式对评估结果优秀单位及个人予以公示;不定期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以督促主办券商做好新三板投资者教育工作。

近年来,全国股转公司坚持“有温度、有深度”的理念,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作为投资者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期间,主办券商大力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开展“三板新风 携手向前”系列投教工作,制作投放了大量投资者教育产品,举办了形式丰富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向投资者深度解读了新三板改革举措,为改革平稳落地提供了有效助力。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通过组织培训、成效评估等方式,持续推动主办券商积极、深入开展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专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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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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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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