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一卡易“内斗”激烈:现任高管无法掌控 或被终止挂牌

金融虎讯 5月25日消息,近日,新三板支付公司一卡易(430671)发布关于公司持续运营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一卡易表示,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停牌。鉴于公司未按照规定在2020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触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即时降层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预计降层后所属层级为基础层。

 

 

5月21日,太平洋证券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指出,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已触发即时降层情形,存在被调整出创新层以及自调出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风险。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在后续持续督导过程中密切关注公司重大变化,持续跟踪风险事项进展,督促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运作。

 

 

一卡易在风险提示中还强调,公司现任管理层目前无法掌控公司正常运营,但现任管理团队会通过合法、合理途径积极争取管理权,让公司早日回归正常运营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称,一卡易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5月15日,公司董事长黄宏华通过邮件通知公司董监高及相关部门“新审计团队将于近期进场审计,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按照《一卡易年报审计初步需提供资料清单》提供相应资料配合审计工作”,但是至今未收到相应资料。

 

 

一卡易表示,董事黄宏华、高强、刘春莲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因董事蒙重安、皮强违规要求增加不符合法律规定及不符合实际事实的个人意见,为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相关人员的意见公告不予以记载。鉴于上述情况,董事蒙重安、皮强反对披露该公告,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5月18日,公司现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别邮件告知公司高管以及财务、人事等相关部门“苏亚金诚审计团队将于2021年5月19日入场,并要求配合”。但在5月19日,苏亚金诚审计团队5人到公司办公场地准备入场做审计尽职调查。但审计团队进场受到阻扰,未能进入公司开展工作,致使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无法继续开展。

 

 

截至5月21日公告披露日,一卡易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可能无法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2020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但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努力寻求解决方法,争取苏亚金诚审计团队能够早日正常进入公司审计,积极推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一卡易还披露,现任管理层组成后,原任管理层本应尽快与现任管理层成员完成工作交接,但是,经现任管理层成员积极沟通,原任管理层成员至今仍拒不配合交接,甚至公然以“管理层”名义聘请保安将现任管理层拒之门外,强行霸占公司,并多次利用员工信息的信息不对称,煽动员工、无端挑起员工与现任管理层的冲突。公司董监高变更后,新任董监高仅取得了形式上的权利,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全部印鉴、证照、公共电子邮箱、网站平台、财务账册、税务资料、业务经营资料、资产台账、人事档案及挂牌公司 U-key 等仍被原管理层非法侵占,新任董监高仍无法取得公司的财务、业务控制权和资产管理权等其他合法权益,无法参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公司现任管理层无法正常履职。

 

 

一卡易通告表示,所有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销售、财务、采购、人力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经理,于2021年5月30日前应主动与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联系,汇报公司及部门目前经营情况。如无故不联系,将以旷工处理,因未及时对接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相关当事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卡易风险提示还披露,子公司深圳一卡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视法律法规、无视监管违规设立孙公司。4月9日,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于挺进,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蒙重安等人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程序,在董事长黄宏华及董事高强、刘春莲等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子公司深圳一卡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擅自违规投资好升易,认缴金额高达4,500万元。5月17日,公司得知一卡易网络对外投资设立惠州一卡易,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一卡易网络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为蒙重安。在公司收到《监管关注函》的情况下,蒙重安等人仍然无视监管函内容要求,于2021年5月13日以同样手段违规对外投资设立惠州一卡易,造成恶劣影响。公告称,于挺进、蒙重安等人完全无视监管函内容要求、无视公司制度违规投资设立好升易和惠州一卡易,公司对上述行为表示坚决反对、并努力与各方沟通,采取措施撤销违规行为,坚决不认可两个非法设立的孙公司,不认可涉及孙公司的所有商业行为。

 

 

此外,5月20日,一卡易公司得知深圳一卡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1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14万元人民币,新增注资4万元由深圳钱客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深圳钱客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9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92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20万元由深圳一卡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缴。一卡易认为,上述增资投资行为均需要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实际公司董事长黄宏华、总经理柯长珺在5月20日前对该设立事项完全不知情。董事蒙重安、皮强无视法律法规,连续操纵一卡易子公司进行异常的相互增资,未经任何审批程序,严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时,一卡易公司现任管理层组成后,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多次前往深圳市福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现任管理层的工商系统备案手续。但因原董事、总经理于挺进携带已被挂失注销的公司公章、证照,多次阻挠,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现任管理层董监高备案手续尚未完成。而公司原董事、总经理于挺进以工商未变更为由,无视公司已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继续以公司董事、总经理身份自居。

 

 

一卡易董事会在公告中通知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供应商、客户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解聘王文娟的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解聘于挺进的董事职务。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解聘于挺进的总经理职务,解聘陈妙铃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于挺进不再具备公司董事、总经理资格,不能代表公司行使任何权利,若仍有员工执行其指令或决定,将追究相应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金融虎APP了解,5月7日,一卡易科技(430671)公布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1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2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63%。关于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一卡易解释称,2020年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滑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总营业收入下降和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导致。但是,在业绩快报发布的同时,一卡易还发布了更正公告指出,公司两名董事皮强、蒙重安因不同意业绩快报内容,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意见的分岐表明,一卡易内部的矛盾已变得更加明显而公开化。

 

 

4月下旬,一卡易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一卡易系统49亿元储值数据安全存在风险,公司系统运营目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对62万商户及2.46亿消费者造成49亿元未使用储值的损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卡易称,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是2021年2月26日以来,公司印章证照被法人代表黄宏华虚假挂失,公司所有银行网银Ukey被恒宝股份刘春莲和已解聘财务人员李雪燕拿走,且经常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干扰日常经营。

 

 

而这一事件主要缘于其控股股东恒宝股份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内斗”所致。2015年,恒宝股份以1.53亿元的价格收购一卡易51%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目标公司仍由原经营团队负责具体日常经营事务”。而这一条款成为了控股股东与子公司管理团队之间造成今日之状况的主要“矛盾”。2021年3月底,恒宝股份公告称,公司已无法控制一卡易的财务管控和经营决策,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并实施控制,公司对一卡易已实质失去控制。但一卡易对此均予以否认。

 

 

公开资料显示,一卡易目前主营业务包括:会员卡软件,即帮助商户发行储值卡,预付费卡。(商户购买软件,会员储值款项商户收取,一卡易存管交易数据。);移动支付,即帮助商户开通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方式收款。(根据商户的交易流水,微信/支付宝向一卡易支付服务佣金);刷脸支付设备,自2018年以来,累计出货4万余台。(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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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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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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