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的公告。指引中指出,不支持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发行人不得属于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业务的企业。
《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中显示,发行人选择适用《上市规则》第2.1.3 条规定的第四套标准上市的,其主营业务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保荐机构应重点关注:发行人创新能力是否突出、是否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是否已取得阶段性研发或经营成果。
指引中同时指出,发行人属于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的,不支持其申报在本所发行上市。
另外,发行人生产经营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不得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的认定以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业务的企业。
强制加班,类似传销组织的洗脑,这种企业能…
临阵换帅,兵家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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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他妈的是啥东西,胡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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