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资本朱为绎:对创新层第四套进层标准的解读

节前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的第四套标准是这样描述的:“(四)截至进层启动日的120个交易日内,最近有成交的60个交易日的平均股票市值不低于3亿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截至进层启动日做市商家数不少于4家;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前述60个交易日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万股;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近期有一些准备按第四套标准升层的企业与我沟通,笔者觉得他们对这个标准不太理解,试着解读一下:

按照分层管理办法,全国股转公司每年设置6次创新层进层实施安排。进层启动日分别为每年1月、2月、3月、4月、5月和8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也就说第四套标准所说的股票市值和成交量以及股本总额,均与进层启动日有关。换一句话说,如果你公司准备以8月底为进层启动日,那现在的市值和成交量就不是那么重要了,按照每个月20个交易日计算,120个交易日刚好半年;60个交易日刚好三个月。

如果你公司准备以8月底为进层启动日,也就是说以当年的中报数据来升层,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当年所披露中期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意见应当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二)中期报告载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如果你公司准备以8月底为进层启动日,那就要在8月底前达到5000万元的股本,如果股本不够的话,通常需要在当年4月底前年报公布时发布高送转利润分配方案,在8月底前利润分配实施完成。有些企业跟我沟通的时候,有一个误解,说既然当年中报要审计,完全可以在中报发布时进行高送转方案,我说高送转方案需要股东大会通过才能报股转和中登公司实施。

如果你公司准备以8月底为进层启动日,需要在8月底前完成的发行融资(包括普通股、优先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部分)。

笔者个人判断,今年以8月底为进层启动日的企业应该不在少数。在分层办法修订背景下,只有在8月底进层才会非常从容,尤其是按照第四套标准进层大概率会选择在8月底作为启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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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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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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