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及漏缴税款96,708.06元

中草香料(920016)收到我国蚌埠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进口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

2020年12月17日、2022年2月7日,公司申报进口(亚洲)薄荷素油2票,申报总价合计263,232.00美元,商品编号均申报3301250000(其他薄荷油),对应进口暂定关税率为5%。

经查,上述(亚洲)薄荷素油应归入商品编号3302900000项下,对应进口关税率为10%。经计算,上述两票报关单共涉及漏缴税款96,708.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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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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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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