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股东邓达琴质押股份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宁新新材(839719)股东邓达琴质押 61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6.649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30 万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89 万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权人为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用于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至业务结清止。

另外,在2025 年 4 月 17 日,邓达琴将其持有的 200 万股质押给奉新国有资产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84%,用途为公司借款提供反担 保,质押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17 日起至业务结清止。

邓达琴为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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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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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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