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存货积压减值风险 新赣江部分生产线控产

新赣江(873167)公司决定对葡萄糖酸钙和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产品生产线实施阶段性控产,控产时间预计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控产期间,公司主要产品都处于正常销售状态,库存量能满足市场需求,后续若库存消化速度较快,公司将立即恢复生产。

公司表示,本次控产不会导致上述产品产量不足进而影响销售收入的情况。公司通过实施控产计划,可有效控 制葡萄糖酸钙和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产品库存量,降低存货积压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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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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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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