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信息实控人戴福昊发布声明

子沐研究-2025年7月27日-北京,今天子沐研究接到同辉信息实控人戴福昊的声明,该声明阐释了同辉信息管理层争夺战原因。鉴于同辉信息信息披露已经被南天数金控制,在公告中未能给实控人戴福昊发布言论的权利,同时使用信息披露制度单方面发布声明,因此,子沐研究决定全文转发:

声明

本人戴福昊,是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信息”)的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7,258,394股,占总股本23.71%。2023年,同辉信息引入战略投资方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数金”),核心诉求是引进南天信息(000948.SZ)的国资背景及业务资源。

因监管部门的调查,该方案目前尚在意向阶段,同辉公司与南天数金未签署过任何法律文件。在此期间,我基于风险防控目的,与南天数金达成控制权让渡意向。但是南天数金的子公司北京力声科力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掌控同辉信息董事会之后,公司运营背离主业方向,业绩持续下滑,内控缺失。我作为控股股东无法行使基本的股东权利。

现,我依据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提出罢免王一方、杨忠董事职务的议案,提名李学明、王国成、王芃等有经营能力及行业经验的候选人为公司董事,旨在终止公司治理乱象,恢复主营业务发展。

特声明如下:

1.我坚持之前的承诺,不谋求同辉信息的经营控制权。我推选同辉信息老员工也是业务骨干李学明等来出任董事,就是希望李学明等团结和领导同辉全体员工,尽快结束公司内耗,全力促进业绩增长,让同辉信息回到稳定状态,保持可持续发展。

2.我作为控股股东,会全力支持同辉信息发展,也会积极维护股票市场的稳定,并承诺未来不在二级市场减持股票(除因控制权转移的协议转让外)。

3.我正在为同辉信息的未来发展另做准备,积极引进真正有实力、有业务支撑的战投方加入同辉信息,一起优化同辉信息未来发展战略及创新规划,提升同辉信息的核心竞争力。为同辉信息的未来、为广大支持同辉信息的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以下原文:

注:上述声明来自同辉信息实控人戴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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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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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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