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诺尔(833896):多个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筹备中,业绩有望持续

新三板报讯,海诺尔(833896)发布 2018 年年报, 实现营业总收入 2.47 亿元,同比去年增长 75.62%, 实现净利润为 7021.07 万元,同比去年 58.31%。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 元(含税)。对此,安信证券发布研究报告,摘要内容如下:

生活垃圾处理发电运营商, 处置费+售电收入是主要来源: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垃圾处置费收入及焚烧发电的售电收入。每月公司按照垃圾处理量和约定的垃圾处置费标准向当地政府收取垃圾处置服务费,同时向国家电网出售除自用电外的剩余电量并取得收入。公司主要以BOT、 TOT 等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

差异化定位,专注于中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与目标市场定位于大中型城市的垃圾处理服务商不同,公司设立之初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专注于中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差异化竞争策略使得公司在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形成了一定的竞争门槛,拥有较高知名度和领先的市场地位,单体项目总体能保持持续盈利,在该区域具 有较强竞争力, 2018 年毛利率为 47.5%( +3.79pct)。

掌握核心技术, 具备全方位服务能力和领先的专业技术: 公司掌握了针对中小城市生活垃圾低热值、高水份等特点的焚烧处理专业技术,如渗滤液、飞灰等三废处理技术,以及液压多段往复式炉排技术为核心的全焚烧处理系统技术。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骨干企业、四川省技术中心和四川省建设创新型试点企业,目前拥有 1项国家发明专利和 57 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广泛应用于公司投入运营的多个垃圾处理项目。同时,公司参与了国家环保部《环境现场执法技术规范》的制订工作,先后承担了“中小城镇生活垃圾全焚烧处理技术及成套设备产业化推广”等四川省重点科技支撑项目。

品牌知名度突出,运营经验丰富:公司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海诺尔”品牌已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先后获得了“四川省建设创新型试点企业”、“四川省环保产业 50 强”、“ 2018年度绿色供应链 CITI 指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指数)全行业排名第 98名(环保行业第 18 名)”等荣誉。截至目前,公司运营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共达标处置生活垃圾 165 余万吨,并输出绿色电力 2.03亿千瓦时, 为省内外 14 座市县区提供优质的生活垃圾处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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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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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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