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控股股东坑 上陵牧业3000万募集资金被冻结二审败诉已经收到执行裁定书

新三板报-2019年8月21日-北京消息,上陵牧业(430505.OC)又因上陵集团涉及3000万借款逾期,二审败诉,准备向高院申诉。目前公司已经收到执行裁定书。

今天上陵牧业发布了一则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陵牧业的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8月19日,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9宁01执662号),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宁夏上陵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史俭、史信、史俨、王玉梅的银行存款 37,276,432元。(其中包括上陵牧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3000万元)

这件事情的起因又因为私用公章导致。2018年2月8日,宁夏上陵实业(集团)实际控制的宁夏上陵国际贸易有限自宁夏中卫金超助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入短期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在担保协议上签署了上陵牧业的公章,该担保协议未经上陵牧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

因此,上述有限合伙企业通过法院将上陵牧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3000万元进行了诉前保全。法院于2018年12月10日下达判决书,判决被告上陵牧业、史信、史俭、史俨、王玉梅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对上陵集团尚欠原告宁夏中卫金超助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本金30,000,000.00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12月26日,上陵牧业、史信、史俭、史俨、王玉梅已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26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宁民终50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陵牧业表示,针对本案诉讼结果,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由于将上陵牧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3000万元进行了诉前保全 ,已经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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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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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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