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诚科技补发《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以获取银行贷款的公告》

挖贝网 12月29日消息,近日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207)于2019年9月10日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向公司提供贷款65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9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0日,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额度1000万元,河南众诚皓轩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陈功友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实际控制人梁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梁友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工作疏忽未及时审议及披露以上应收账款质押情况,亦未告知主办券商。在主办券商的督导下,公司已将上述未能及时审议的应收账款质押情况提交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了追认审议及披露。

今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颁发的相关制度、细则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减少类似错误再发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27/1577433647_606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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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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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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