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及下属子公司今年以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621万元

挖贝网 12月30日消息,东方钽业(证券代码:000962)及下属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公告日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620.51万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7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620.51万元中与收益相关且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619.51万元,公司拟将计入其他收益419.51万元,冲减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余1.00万元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公司拟将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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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gssz0000962&announcementId=1207207051&announcementTime=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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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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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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