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运达实控人韩卫华代持股份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挖贝网 1月2日消息,安科运达(838879)实控人韩卫华因代持股份,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经查明,韩卫华有以下违规事实:2017 年 6 月,韩卫华向李铁滨借款 200 万元,签订《代

持股协议书》,约定由韩卫华代李铁滨持有安科运达 0.2%的股权,共计 10.017 万股。协议书中约定李铁滨作为股权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安科运达《公司章程》规定

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若安科运达未能实现未来三年的业绩承诺,李铁滨有权要求韩卫华按照认缴出资额回购其所持全部股权。

全国股转公司称,韩卫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韩卫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QQ截图2020010214390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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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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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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