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落地 促进提升披露质量

为规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进行了修订。1月3日,《信息披露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同时废止。

值得注意的是,为实现制度平稳过渡,挂牌公司需要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应当于2020年5月1日前完成。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信息披露规则》的修订,是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的背景下,与股票公开发行、设立精选层等改革措施相衔接,推进不同层级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安排,促进提升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此次改革在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安排。一是基础层公司遵循公开市场的基本披露要求,重点抓好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内容要求适度简化,实行以防范风险为导向的底线监管。二是创新层公司执行适中标准的披露要求。重点是以分行业披露要求为切入点,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审计上要求执行关键事项审计准则,强化披露质量的外部保障。三是精选层公司的披露要求在三个市场层级中最为严格。主要内容包括要求披露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定期报告披露内容最为详尽;针对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特定事项增加半年报的审计要求;对开展新业务、研发进展、核心技术丧失竞争优势、股权质押等特殊事项新增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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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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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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