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沐研究新年献词:致力于改变新三板4:3:2:1的投资决策盲区

新三板报-2020年12月30日-北京专稿。本文写给我们最最最尊敬的新三板的会员及新三板市场上的个人投资者。子沐研究独立于新三板报,专注于服务新三板个人投资者,在2021年即将到来之际,仅以此文明志,以此文向新三板报会员及广大的个人投资者宣誓,我们继续走第三方独立研究之路,为新三板个人投资者服务。

在我们服务了一年的新三板个人投资者之后,我们发现,新三板的个人投资者的专业程度不亚于新三板市场各个服务主体的水平,甚至比某些投资机构的还要高也几个境界,这与A股市场的投资者形成了天壤之别。但是,个人投资者仍然是新三板市场的弱势群体。根据投资者反馈的信息及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过程,我们发现新三板个人投资者存在一个4:3:2:1的投资决策关系。

什么是4:3:2:1的投资决策呢?

对于普通的个人投资者,当面对投资风险时,有40%是靠“运气”完成的投资,之所以称之“运气”,主要是因为个人投资者无法参与到企业决策和运营之中,尤其企业停牌之后,就只能等待最终的结果。或是数倍收益,或是腰斩还无法离场。尤其是企业停牌风险,精选层企业停牌之后,是否被终止申请,是否被问询难倒,过会是否成功,都不是投资者所能干预的。转板到A股的企业一旦停牌,整个的申报过程,数百家企业排队的时间,政策的变化,经营中的风险,竞争对手阻拦,都是投资者无力改变、无法评估的风险。

其次,在投资决策中,有30%为实地调研,与主板市场不同,新三板个人投资者因流动性问题,会重仓非常看好的某家企业。在投资之前,实地调研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流程。这因为道德风险高于财务风险。企业主的人品关系到投资的成败,我们既希望企业管理者甘为孺子牛,也希望他们是精明的商人。实地调研不仅能更清楚的看清企业实际运行情况,更直观的感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道德水平、人品高低。但是又有多少个人投资者能够亲自调研企业呢?又有多少企业管理者不厌其烦的接待个人投资者呢?整个的调研过程,投资者又该如何给企业及企业管理者打分呢?这也为什么新三板主流投资者都养成调研习惯的原因。

再其次,投资者更愿意把20%投资决策交给各种朋友圈。尽管各种微信群众多,各种言论各有特色,但是大家彼此之间并不认识,只是这种组团式的投资,以市场各种传言为信息优势的信息圈,让加入的投资者感到极大的安全。踩雷了有人陪伴,能一起维权,赚钱了人人开心,一起分享。其实,依靠他人作出投资决策的背后是人的惰性及人性弱点使然。

最后,有10%的投资决策是企业的信息披露。按理来说,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最重要参考,是对企业优质与否的判断依据。但是,新三板的信息披露要求低于A股市场,除财报外,大多为自愿披露内容,因此,信息披露就成为新三板市场上后知后觉的官方渠道。对于投资者来说,研读信息披露又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枯燥、乏味,而且时间越久,越难以坚持。即便发现投资机会和风险点,也难以把握。

这样看来,一位新三板普通投资者如果仅根据信息披露作出投资决策,那么完成一次成功的投资就成为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何况在没有充分挖掘信息披露的情况下,投资就更难以成功了。

目前,子沐研究就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摘其精华,挖其机会,发现其风险,解决这10%的投资决策的问题。 当下,全国股转公司的信息披露体系依然在建设当中,信息披露的要求还较为宽松,信息披露的来源还较为单一,信息披露质量还充满瑕疵,而随着A股式的监管,分行业的信息披露,新三板信息披露的质量在逐步提高。

2021年,子沐团队仍将围绕信息披露继续升级新三板的内参及增刊,建立报告分发平台,注册研究微信服务号及小程序,为更多的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并祝福新三板报会员2021年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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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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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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