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构委托收购新三板公司(非壳),点击看详细要求

收购标的:新三板公司,(壳除外),有具体业务。
业务: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无净利润。
行业:环保(水处理解决方案类)、信息技术(软件类,行业不限)、文化传媒、医药研发等轻资产公司。
股份要求:能够100%控股,或60%以上控股率。(可谈)
股东要求:没有做市商,人数在50户以下。
客户:无政府类客户,无军工类客户。
资质:不能涉密,涉军、涉警等。
收购:能够保持业务持续经营,让企业有变化。

以上信息来自某证券某部门的委托,联系电话18611097778 刘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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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