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线交易重大利好新规来了!

近日有报道称,为进一步提高外资投资A股的便利性,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的两项政策,即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参照境内公募基金按产品计算持有证券数量,豁免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相关思路和措施已基本明确,正在履行相关程序,条件成熟时将依法公布实施。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短线交易不是我们日常理解的T+0或者超高频交易,而是针对大资金的,即对一家基金公司管理的多只公募基金合并持有同一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并在6个月内买卖的,不认定为短线交易。外资适应特定的短线交易制度,绝非向外资开放T+0。

短线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主体在较短时间内,将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又卖出,或者卖出后又买入的行为。证券法规定,上述特定主体在6个月内的买卖行为属于短线交易。

其本质是为了防止大股东频繁做短线交易,加剧市场波动。想一下,散户每天几百股进进出出对股价影响是不大的,而大股东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股,如果在短期内买进买出,将会造成股价的剧烈波动。所以证券法对这类人的交易有一定限制。说白了,大股东是开公司不是炒股的,不能频繁做短线操作来炒自己的公司,

但证监会依法可以豁免部分机构突破这个短线交易的限制,比如基金公司,他们的工作就是买卖股票,且量也不算小。这时候如果还限制6个月不能买卖,反倒是会阻碍基金管理行业的交易自由。

同一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持有同一只股票,占该公司股份超5%后也变成大股东了,而由于公募基金这类机构本来就是来市场炒股的,依照证监会规定,他们不受前面的大股东短线交易的限制,即6个月内是可以买卖的。

本次证监会研究的就是让国外资管机构和基金公司享受国内基金公司一样的待遇,因为理论上他们是同一类机构。

这无疑提高了外资机构参与A股市场的便利性,更好地发挥现有沪股通、深股通等机制引入外资的功能,截至2022年10月14日收盘,A股市场近5000家上市公司,保有约80万亿元的总市值,约70万亿流通市值,而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外资持有A股流通市值2.77万亿元,占A股总流通市值的4.35%。

当前A股3000点之际,总体估值不高,证监会当前时点频出利好政策。又是鼓励股东回购股票,又是设法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关键是不光嘴上喊话,而是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这对于整个资本市场的信心是有提振作用的。

有市场人士对此次政策进行了解读,分析得出有三大利好一大利空。三大利好(利好价值股、利好短线客、利好各券商);一大利空(利空量化交易者)。

证监会本次研究制定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两项政策,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参照境内公募基金按产品计算持有证券数量,一是豁免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有利于稳定外资投资预期,也有利于保障沪深港股票互通机制的更好运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提质。

利好价值股:很多外资被5%限制了持仓上限,短线放开有利于加大价值股主力资金的深入介入

重点关注外资持股4-5%之间的股票,共11支:长江材料 正邦科技 兴森科技 乐普医疗 星源材质熊猫乳品 浙江恒威 晋亿实甘李药业 华熙生物 恒玄科技

利好短线客:制度放开,意味着短线交易进一步放开,成交量将进一步放大,一个活跃的市场能吸引更多资金进场,短线客会变得更加活跃;

利好各券商:对于券商是一个明显的利好,因为成交量大,手续费就收得多。

经纪业务收入的体量,可以参考当下的最新排名:1、中信证券;2、招商证券;3、中国银河:4、海通证券;5、国信证券;6、东方证券;7、中金公司;8、中信建投;9、长江证券;10、光大证券。

如果按经纪业务收入增加,对整体营收影响的程度来排名的话,前5名是:国盛金控、西南证券、长江证券、华西证券、天风证券。

利空量化交易:对于市场策略会有一个冲击,如果5%的持股已经不是上限,这就需要对很多股票进行重估,而量化交易策略的构建很多依赖于历史数据,如果团队应对能力或实盘交易经验不足,适应的时间就会比较长。

对干策略研发能力一般的量化团队,任何一次规则的重大改变都是一次灾难,我的建议是,能力不足的团队在制度放开时,暂时降低交易资金,等数据量收集到一定程度时,再重新回到正轨。

此外,从今年4月份证监会关于研究制定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相关新闻发布以来,一系列关于上市公司投融资、股权交易、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政策改革,以及全面注册制的改革,加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等,都在按部就班的制定过程中。在持续低迷的市场中,确实需要新的提振措施。

上周五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出相关征求意见稿,将大股东和董监高窗口期交易限制缩短一半(定期报告缩短15日,季报缩短5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方面,对放宽上市公司回购的适用条件,进一步便利市场交易,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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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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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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