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始向超级富豪征收海外资本利得税 税率或高达20%

该消息来自MSN转载的彭博社的报道,子沐研究在哈工大交流时,提出,我国税收中最大的问题是不敢向富人征收。因此,该外媒报道符合子沐研究对财税改革的预期。

该文章指出,据知情人士透露,我国已开始对本国的超级富豪在海外的投资收益征税。

如何确定超级富豪呢?该知情人士表示,税务局要求主要城市中的富裕个人对自己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其中增加了海外投资收益,而这部分通常是被税务局忽律的项目。

该消息人士还爆料,税务局在评估针对海外投资收益的可行性,包括如何支付,追讨的年限等。

公开数据显示,随着土地招拍挂规模的大幅下降和房地产销售市场增长放缓,财政收入中税收来源日益紧迫。在“共同富裕”的战略方针下,我国的财富正进入重新分配的过程中。只是之前的共同富裕中对财富的再分配只局限在国内财富。此次将海外收入纳入税收体系,会让我们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财富分配方面更加平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针对海外投资收益的征税不仅仅是可行性的调研,税务部门已经给出的征税。

路透社知情人士表示,从被联系的富裕个人得到的消息,他们或面临高达20%的投资收益税,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资本利得税,目前A股市场是暂免征收。该知情人士补充到,如果故意隐瞒海外投资收益,他们还将面临处罚,如果逾期不缴,还受到逾期处罚,但最终缴纳税款可以进行协商。

子沐研究了解到,此次向超级富豪征收海外资本利得税是基于全球信息共享系统《共同申报准则》,该准则就是为防止逃税而制定的。这也意味着,在我国财税法规中,居民应就包括投资收益在内的全球收入征税。

另外,该知情人士还透露,超级富豪是指拥有至少1000万美元的离岸资产的中国国际的人群,不包括在香港和美国上市公司的股东。

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尚不清楚这些努力的广度和持续时间。知情人士透露,其中一些目标中国人拥有至少1000万美元的离岸资产,其他人则是在香港和美国上市公司的股东。

根据CRS,中国在过去六年中一直在自动与近150个司法管辖区交换属于每个成员国纳税对象的账户的信息。

德勤中国区副主席叶伟民表示:“中国已经拥有CRS数据宝库,税务机关可以随时挖掘这些数据以发现收款机会。”。“与企业税务审计相比,个人税务审计的潜力将会上升。”

以上内容来自路透社、MSN及子沐研究财税演讲,由子沐研究整合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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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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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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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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